疫情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精选5篇)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疫情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精选5篇)1为预防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处置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当疫情发生时,负责下达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全力保证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储备中心负责粮食和应急物资的统一调配,储备库负责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接到指令,负责具体物资调运等工作,政粮和粮安公司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并接受物资储备中心统一安排,协助
二、工作举措
(一)积极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确保突发事件粮食和物资应急需求。
(二)按照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有关配合工作,接到上级指示后,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迅速开展工作;
(三)做好单位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及防控工作;
(四)积极主动做好流动人口,特别是疫区返程人员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五)做好来本单位办理事务人员体温检测、登记及其他防控措施。
三、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接到上级指令后,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第一时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四、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解除”的原则,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疫情决定是否结束应急响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各股室、各公司、城关库及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指挥部工作要求,采取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宣传,做好防控。
充分利用单位qq工作群、工作微信群、宣传展板、宣传资料等宣传途径,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和流动人口对疫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
(三)认真排查,联防联控。
积极主动配合辖区做好做实联防联控工作,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实施群防群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坚决防输入、防扩散、确保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
疫情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精选5篇)2一、指导思想
坚决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力完成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任务,建立我市疫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快速反应机制与突发事件处理机制,确保人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保持市场稳定,保障人民生活。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全面掌握大米、食用油、猪肉、禽肉类、蛋类、蔬菜类、食用盐、方便面、火腿肠、瓶装饮用水及成品油等本地生产企业的库存和销售情况,摸清本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及加油加气站的采购供货渠道、存量和销售情况,精准监测批发零售环节生活必需品的日均储备(库存)和销售情况,畅通上下联动沟通机制,协助有关部门打击囤积居奇、假冒伪劣、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保护合法合规市场经营行为,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物资调配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二)坚持分级预警与快速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商务领域生活必需品分级预警机制,根据可能存在疫情扩大、外地物资无法进入安顺、本地物资储备不足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级建立预警机制,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坚持保基本与保安全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保障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必需品供应充足,不出现断供和断货;做到生活必需品来源可查、质量安全放心。要加大宣传商务部门保供工作成效、稳定社会预期,消除疫情期间消费市场对蔬果肉类蛋奶供需的恐慌情绪。
三、应急商品
按照商务部规定及市委市政府、省商务厅要求,确保10类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包括大米、食用油、猪肉、禽肉类、蛋类、蔬菜类、食用盐、方面便、火腿肠及瓶装饮用水。
四、应急内容
(一)摸排生活必需品本地企业库存和销售情况。对大米、食用油、肉类、蛋类、蔬果类、食用盐、方便面、火腿肠、瓶装饮用水和成品油等生活必需品本地有生产加工或储备的企业(合作社)进行摸底,了解企业库存和销售情况,动员企业做好库存保障。
(二)全面细致开展市场摸排及产品溯源工作。全面掌握本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及加油加气站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严格执行生活必需品异常波动零报告、日报告制度,突发情况要客观反映原因并提出应对措施。同时对应急保供企业商品的来源开展溯源工作,切实掌握企业商品信息数据,强化对来自、途经疫区的产品管控,强化检验检疫措施,确保市民购物安全。
(三)加大商贸流通主体生活必需品储备量。一是加大蔬菜、猪肉、禽肉、蛋类等本市、本地应急保供产品在市场、超市中的投放比例,加大全市成品油在各加油站的存量,确保在跨区域运输受到阻断时,优先保障我市应急保供企业,最大限度保障市民正常供应需求;二是指导应急保供企业进一步加强自身应急保供商品的储备能力,原则上应不低于正常销售30日进行储备,如遇企业储备仓库不够,应主动帮助企业寻找本地储备仓库进行补充;三是主动对接当地防控领导小组,采取多种方式确保应急保供企业跨区域运输通道畅通,指导企业开展运输车辆及驾驶员的疫情防控及个人防护等工作。
(四)利用好城市电商优势做好生活必需品配送。积极引导美团外卖、饿了吗等本地配送电商企业与超市、便利店、农产品批发市场、生产基地(合作社)开展合作,将蔬菜、水果、粮油米面等生活必需品纳入配送范畴,鼓励有条件的本地企业开展净菜加工业务,通过开展各类宣传,引导本地居民通过电商采购生活必需品。
(五)做好应急商品替代品的研究工作。通过提前研判,在可能出现部分应急商品断供且无法通过外调解决的,各县区要积极开展本地有生产或储存的替代品研究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强化市县统筹管理机制,市商务局要在安顺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的统一领导下,做好超市、批发市场保供工作。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县区相应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抗疫保供应急小组,负责当地超市保供工作,出台应急预案,在可能出现疫情扩大的情况下,及时发挥组织保障作用,最大限度保障生活必需品正常供应。
(二)做好商贸 ……此处隐藏6551个字……况需要划为Ⅲ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第五条县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生活物资保障专责组:
(名单见附件)
职 责:负责统筹协调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负责提出完善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的策略、措施和建议;承担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成员单位共同职责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单位职能,研究制定本单位(系统)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职责、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增强应急能力,确保人员、物资、设备到位,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能够第一时间响应、果断决策和有效处置。
认真贯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自觉履行工作职责,主动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工作;加强部门信息沟通与协作联动,及时安排部署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报告有关工作进展,督导检查应急处置工作。
第七条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商务局:负责统筹协调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负责提出完善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的策略、措施和建议;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健全冷链物流体系、拓宽多元进口渠道。组织指导生活物资保供重点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加强货源组织、加大采购力度、适当增加库存,保障市场供应稳定。
县发改局:负责生活物资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组织实施粮(米、面)油应急物资的储备、采购、加工调运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实施粮油应急供应保障预案,必要时负责向上级申请调用国家及地方储备粮。
县民政局:负责指导慈善机构、社会团体、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开展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活动,规范捐赠款物接收使用管理。打击借疫情开展非法募捐活动。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
县交通局:负责做好公路交通管理工作,落实政策规定的生活物资运输车辆免费停靠、优先通行措施,畅通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确保生活物资运输便捷高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生活物资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保障市场平稳运行。督促有关企业做好生活物资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第八条商务、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对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鸡蛋、奶制品、饮用水、方便食品等重点生活物资、道路运输通行等情况的监测。定期开展市场调查,及时掌握市场总需求、总供给和销售、价格变化、道路通行等情况。
各级各部门应通过监测市场运行情况,科学分析、综合研判,评价新冠肺炎疫情引起的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的性质、程度和影响范围,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应及时发出预警。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方式进行。
四、信息报告
第九条大型批发市场、粮油直营店、商场超市如出现抢购生活必需品,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到社会稳定,企业负责人要在1小时内向县商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报告,县商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要立即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联合对市场异常波动进行综合评估,研判市场异常波动的严重性、紧迫性和变化趋势,确定市场异常波动级别,提出是否启动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建议。
第十条核实为乡镇级(Ⅲ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县商务、发改、市场监管部门要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商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通报相关部门,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核实为县级(Ⅱ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县商务部门要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县级商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周边地区相关部门通报。
核实为市级(Ⅰ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在2小时内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相关部门和各市(州)政府通报情况。
报告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信息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危害、下一步采取措施的建议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五、应急处置
第十一条按照应急保供工作原则,建立分级应急处置机制,市级(I级)市场异常波动由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经请示同意后统筹协调处置,县级(Ⅱ级)市场异常波动由县级政府或生活物资保障组协调处置,乡镇级(Ⅲ级)市场异常波动由县政府或生活物资保障组协调处置。
第十二条根据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等级,结合市场运行和保障供应情况,科学分析、综合研判,适时调整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级别,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不短缺、不断供。
第十三条发生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可采取如下措施:
(一)及时发布市场信息,正确引导市场消费,稳定社会预期;
(二)督促指导生产厂家、流通企业、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增加市场供应;
(三)开展紧缺物资跨区域调运,进行异地生活物资余缺调剂;
(四)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投放县级储备物资,当县级储备物资不足时,再申请投放市级储备物资稳定市场;
(五)当国内生活物资供应不足时,协调组织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迅速开展进口;
(六)当突发事件导致生活物资不能及时充足供应时,可采取定量、限量销售,或实行统一发放、分配;
(七)当出现商业网点无法营业的极端情况,通过设置临时、流动商业网点、设施等方式,保障生活物资供应;
(八)当出现生活物资市场断供的紧急情况,县政府及其部门可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九)鼓励引导通过“互联网+”“线上下单+集体团购+同城配送”等新模式,向封闭小区(社区)居民提供生活物资配送服务;
(十)动员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开展疫情专项捐赠。
六保障措施
第十四条商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及时调整监测频次。深入批发市场、商场超市、仓储物流企业,对市场情况全面调查,做到信息监测与实地调研相结合。摸清生活物资货源渠道、销售库存、价格走势等情况,强化对各类信息的汇总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应急生活必需品调运。
第十六条应急生活必需品销售网点
第十七条县生活物资保障部门要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完善应急工作程序,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坚守岗位、靠前指挥。配备必要的车辆、通讯及其他技术装备,保障通信网络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确保人员、车辆、物资处于常备状态。形成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
第十八条要落实多部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协调联动制度,形成生活物资保障合力。坚决落实生活物资应急采购、仓储、运输、配送的车辆优先通行、免费停靠等措施,畅通生活必需品运输的“绿色通道”,确保生活必需品运输便捷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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